太康一對情侶取消婚約 女方拒還7萬多彩禮被告
文章分類:夏朝
原標題:太康一對情侶取消婚約 女方拒還7萬多彩禮被告
本報訊 婚約雖然已經取消,但太康縣張某卻拒不退還彩禮。法院判決生效後,面對執行幹警詢問,張某仍稱沒有錢。太康縣人民法院通過追查往來賬目,確定張某有償還能力。近日,太康縣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,張某當庭退還全部彩禮。
因張某拒不退還72594元彩禮,2014年年底,李某向太康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2015年4月13日,太康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:被告張某將彩禮悉數退還李某。判決生效後,張某未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。無奈,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執行幹警多次與張某通電話,做其思想工作,但張某東躲西藏,拒不露面,也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。
經過調查,執行幹警發現張某在福建省龍巖市做生意。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2日期間,張某在中國工商銀行、中國建設銀行、福建龍巖農村商業銀行、中國農業銀行發生多筆存取款交易,並且其名下還有一輛小型汽車。執行幹警立即通過司法程序將張某的小汽車查封,並限期張某將該車交到法院。張某認為自己身在千裡之外,法院不能將其怎麼樣,既不交付車輛,也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。為此,李某對張某提起控告,要求依法追究其拒不執行法院判決、裁定罪的法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