侮辱成吉思汗掛像就要判一年?本應做原告的“黃金傢族”哪去瞭
文章分類:元朝
你也會想看的:趙孟頫行書《青山吟》
編者按:最近幾天,大傢可能都聽過瞭這條新聞。有人因為侮辱成吉思汗掛像,結果被鄂爾多斯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。
這則新聞引起瞭廣大網友的關註與爭論,姑且不論這件事誰是誰非,量刑輕重等法律問題。很多人還有這樣一個疑問,形象和名譽侮辱這種事情,一般由本人或後人當原告。比如前段時間,“狼牙山五壯士”後人起訴洪振快侵害名譽案,就是如此。